各市、县(市、区)医保局,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和耗材价格专 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改进和? 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以 《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医保价采函〔2022〕 127 号)、《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试行)》(医保? 价采函〔2022〕140 号)为指导,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并充分 吸纳各地、各部门、医疗机构及社会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 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15个主项目及13个子项目,废止原15个涉及种植的专科项目(详见附件)。
二、根据医保价采函〔2022〕140 号,经请示国家医保局, 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单颗常规种植的最高调控目标为3800元,我区n 值定为97,单颗常规种植实际调控目标为3686元。
三、为更好落实口腔种植“诊查检验+种植体植入+牙冠植入”的医疗服务价格整体调控目标,规范整合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服务单元计价,项目内涵所指的步骤,不得再另外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四、 规范整合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继续按照广 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1版)的要素格式进行编排,保持统一性。
五、 本通知自规范整合项目价格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规范整合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口腔种植类)
??????2.废止的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 0 2 2 年 1 2 月 2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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