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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9-05-21 19:03     来源:中国福彩网app员会     作者:广西壮族中国福彩网app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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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各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公共卫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建立健全现代卫生健康行政体系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国福彩网app、财政厅2019年5月13日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桂卫规〔2019〕2,以下简称《办法》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起草背景

2018年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厅每年对各市、县(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根据各市、县(市)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并档次进行奖励。通过以考核为抓手、用以奖代补为手段的资金分配方式改革,充分调动了各市县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规范每年度对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以奖代补工作,制定《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五条。提出为了充分调动各地推动综合医改和公共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改革环境,激励改革创新,形成竞相发展的局面,创新政府补助方式,每年根据财力情况安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以下简称“以奖代补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对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好、落实公共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效果好的设区市、县(市)给予激励补助。明确了以奖代补绩效考评的对象、内容、方式、程序和奖励办法。每年度以奖代补资金的50%用于基础奖补,分配各设区市、县(市);剩余50%用于奖励性奖补,根据考核结果,将考核分数排前7名的设区市和排前25名的县(市)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档次,其中:设区市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县(市)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按档次给予奖励性奖补。要求以奖代补资金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卫规〔2018〕1号)规定的内容使用和管理,明确以奖代补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公立医院运行管理、重大疾病预防及卫生监测、医联体建设、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等所需支出。

其他事项说明

)以奖代补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将根据每年医改和卫生健康工作任务要求,针对重点难点工作和薄弱环节,对当年的考核内容、指标体系和指标分值权重进行适当调整在《办法》中不具体列出每年绩效考评前,将专门印发考评实施方案,明确详细的考核内容、指标和标准。

)自治区对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以奖代补资金来源于自治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每年根据自治区本级财力情况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部门预算中安排,按照绩效考评结果实施以奖代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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